澄清內(nèi)容
1、比選文件中第一章 比選須知及前附表:“(2)必須為比選申請人的正式員工,并提供2022年1月--2022年3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(至少近三個月)?!毙薷臑椤埃?)必須為比選申請人的正式員工,并提供2022年6月--2022年8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(至少近三個月)。”
2、比選文件中“報價部分”等同于“商務(wù)部分”。
3、比選截止時間(比選時間)修改為:2022年10月10日上午09:30。
上一條: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2022年車輛中心“青年文明號” 創(chuàng)建工作物資采購項目比選公告
下一條:南寧市良玉-平樂大道路口綜合交通工程 竣工規(guī)劃核實測量比選澄清文件(一)